弱電智能化系統應急工作規程
當發生緊急情況時,弱電智能化系統員工工作規程:
1.當發現問題時,應立即通知弱電智能化系統主管及部門經理。報告后,應采取有效措施實施控制。
2.如已到下班時間接到上述問題的通知,應立即進入工作狀態,并迅速通知相關人員,要求人員協助。
3.問題接報人如不能馬上判斷事件性質,應立即帶上工具及對講機,趕赴現場查看詳情,不得拖延。
4.如弱電智能化系統人員到達現場時,發現問題仍在延續,損失還在增加,應立即采取果斷措施,避免更大的損失。
5. 所采取的緊急措施,應分析清楚利益得失,要盡量避免和減少對公司及業戶的財產造成損失。
1.當項目內有弱電智能化系統方面施工時,弱電智能化系統人員有責任予以配合及協調,并有責任監督施工方的全部工作,保證項目弱電智能化系統系統安全,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
2.施工人員需辦理施工手續方可進行施工。
3.當弱電智能化系統方面施工需動用其它專業設備、管線時,弱電智能化系統人員應及時通知相關專業人員,由其進行現場勘驗,同意施工進行才可。
4.項目內一切有關弱電智能化系統方面的工程,都應在征得工程部的同意后,才能允許進行。
5.當外來單位人員(如設備供應商,系統集成商等),進入項目,對項目設備進行改裝,維修,設置等,弱電智能化系統人員應陪同進行。
7.遇有客戶請求收費服務時,應首先對客戶講清收費標準,當客戶不理解時,應耐心解釋。
8.工作完成后,工作單應在客戶面前填寫清楚、完整,客戶簽字確認。
9.檢修消防系統時,必須首先通知中控人員,必須確認聯動臺處在手動位置,才能進行檢修工作。
10.檢修當中,對設備不得擅自更改強電線路。
11.檢修過程中,必須隨時保持與中控室的聯系,防止出現意外事件。
12.檢修樓宇系統時,專業子系統的檢修應有專業人員陪同,弱電智能化系統人員不得擅自啟動或停止重要設備。
13.樓宇系統的參數設置應征求相關專業的意見,求得最佳監測、控制效果。
14.樓宇系統監測到的異常或報警信息,應及時分析,總結,并通知相關部門,專業,發現重大問題應立即向領導匯報。
15.樓宇系統實行專人操作,專人管理,未經弱電智能化系統主管同意,其它人員不得動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更動樓宇系統主機密碼,必要時,經主管領導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