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的費用構成包括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和稅金。
1.分部分項工程費:指完成工程量清單列出的各分布分項工程量所需的費用。一般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利潤以及風險費。其中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是構成分布分項工程費的主體費用,是在工程施工中直接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和有助于工程實體形成各項費用。
2.措施項目費:除工程量清單項目費用以外,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按照國家現行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規程要求,必須配套完成的工程內容所需的費用。由實體措施費和配套措施費兩大類。
3.其他項目費:指預留金、材料購置費、總承包服務費、零星工程項目費等估算金額的總和。
4.規費:指政府和有關部門規定必須交納的費用。如工程排污費、定額測定費和待業保險費。
5.稅金:按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
1.分部分項工程費
包括完成各分部分項弱電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弱電施工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利潤以及風險費。
a.人工費的計算:指直接從事弱電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不包括管理人員、輔助服務人員等的開支費用。
人工費=Σ(人工工日單價×人工工日消耗量)
b.材料費的計算:指弱電施工過程中耗用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各類原材料、零配件、成品及半成品等主要材料的費用,以及弱電工程中耗費的雖不構成工程實體,但有利于工程實體形成的各類消耗性材料的費用。有主材和耗材之分。
材料費=Σ(材料單價×材料消耗量)
材料單價的確定涉及有:材料原價、包裝費、采購保管費、運輸費、材料的檢驗實驗費和其他費(關稅、港口費、保險費)等。